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②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③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首付利率不变。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④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⑤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 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①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各3份(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外地户口还需暂住证原件;
②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
③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
④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⑤总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住房公积金卡》。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结清须知
①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期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剩余贷款本息;
②提前部分还款时,所还本金额最低不少于上一期贷款本金余额的40%;
③提前还款只能还3次,3次之内没有还清就无法提前结清;
④提前结清或正常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
需要携带的资料:
a.本人身份证;
b.还款存折(卡);
c.《委托贷款合同》;
d.提前还款时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受理单》、扣款凭证;
e.《抵押合同》;
f.担保费发票、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产信息备案表》;
注:提前部分还款时,携带前a-c项资料。
注意: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应避开借款人当月正常还款日,如有逾期请先在还款帐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待贷款管理系统处理掉您的贷款逾期本息再办理该业务。
办理公积金的流程
①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②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
③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 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④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 《房屋他项权证》;
⑤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
⑥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住房:公积金最全用法 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应与办理该贷款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提取资料 :
A.建造、翻建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a.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b.建房翻建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c.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
d.农业户籍户口簿。
B.大修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a.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b.大修住房鉴定证明;
c.大修工程预算;
d.农业户籍户口簿。
【用法三】租房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B.支付市场租房房租提取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a。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b。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职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且不超过提取限额。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B.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C.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B.管理部或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C.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凭有关资料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或职工在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开立的其他储蓄账户。
注意事项:
B.《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有效,提取职工、代办人应签字确认。
C.经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后,职工必须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D.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先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再办理提取手续。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的职工可持储蓄卡及身份证件到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的分中心、管理部更换住房公积金龙,无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的职工可通过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
E.提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应首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联和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集中封存户职工的《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由集中封存的分中心、管理部出具。F.各类提取证明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
G.在管理部开户的职工(包括集中封存户职工)可到全市各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可到全市各区县管理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分中心职工应到本分中心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及提取手续。
H.提取人同时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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